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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原省长金湘军因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小新 正二品 (尚书) 楼主
2026-09-08 15:50
第1楼

【核心提要】

  • 山西省前省长金湘军因涉嫌受贿逾1.48亿人民币,被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 调查显示,金在担任多地重要职务期间,利用职权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提供不正当帮助。
  • 法院认定其行为造成国家及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但考虑到其认罪悔罪情节予以缓刑。

【正文报道】

近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渠道发布消息称,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9月8日对被告人金湘军(原中共山西省委副书记、原省长)受贿案作出一审宣判。法院认定金湘军犯有受贿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此外,相关案件中的赃款及孳息将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根据法院审理查明,在2004年上半年至近期的一段时期内,金湘军利用其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市长、市委书记,防城港市委书记,以及天津市副市长、市委副书记等一系列重要职务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职务晋升等方面提供帮助。调查证实,他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相关方提供的财物,累计金额达1.48亿余元人民币。

法院在判词中明确指出,金湘军的行为构成受贿罪且数额特别巨大,导致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然而,考虑到其在被抓获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大量尚未掌握的受贿事实,以及涉案赃款已部分追缴等情节,法院最终裁定对其判处死刑,但可不立即执行。

公开资料显示,现年62岁的金湘军曾拥有丰富的从政经历。他曾在广西玉林及防城港担任重要领导职务,随后转任天津市副市长、市委常委等职。2022年12月起,他晋升为山西省委副书记、代省长,并于2023年1月正式出任山西省省长。

金湘军的政治生涯在去年受到重大变动。他在2023年4月被查,随后于同年10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今年3月,检察机关正式对其提起公诉。在6月11日的庭审过程中,金湘军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小编观点】
此案的判决再次体现了我国对高层腐败行为“零容忍”的严厉态度。从案件细节看,被告人利用多地职权谋取私利的行为具有长期性和系统性。法院最终采取“死缓”判决,既体现了对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的严惩,也兼顾了法律程序中关于认罪悔罪等减轻情节的考量。

背景链接:
相关案件详情可查询至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公告或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权威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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